关闭

2019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考场规则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03-09浏览次数:1468

一、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。

二、考生须于测试当日中午12:15前,凭本人“身份证”、春招统一文化考试“准考证”和“成绩通知单”原件办理自主测试报到手续。迟到或不到者视为放弃参测机会,学校不再另行安排测试,自主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,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。

三、考生应当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。考生应将随身物品寄存在指定地点,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)、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,违反规定者视为考试作弊。

四、报到手续完成后,考生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,在候考室内安静等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。

五、考生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令,依次完成抽签,确定测试考场及测试顺序,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测试场地。

六、测试开始后,考生携带本人“身份证”、春招统一文化考试“准考证”和“成绩通知单”原件进入考场。考生不得在领到的试卷资料上填涂或者书写任何内容,听力考场可在提供的草稿纸上做记录,但不得带出考场。

七、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停止作答,待考试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,离场时不得将领到的考试资料带出考场。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,也不得在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。

八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进行处理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移送当地公安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。